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> 深圳市重大行政決策專欄 > 決策通知公告
為推進法治城市建設量化評價標準體系建設,,深圳市司法局于2024年11月29日在天平大廈21樓會議室舉行了《法治城市建設基礎指標分類標準建議書(征求意見稿)》聽證會。根據《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(guī)定》《深圳市行政聽證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,現將聽證會有關情況報告如下:
一,、聽證會基本情況
(一)聽證事項
針對《法治城市建設基礎指標分類標準建議書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建議書》)有關內容,、制定依據和有關背景,,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和建議。
?。ǘ┞犠C參加人報名及參會情況
深圳市司法局于2024年10月24日門戶網站發(fā)布深圳市司法局關于舉行《法治城市建設基礎指標分類標準建議書(征求意見稿)》聽證會的公告,,就聽證議題、時間,、地點以及報名方法等事項進行公布和說明,,附《建議書》及起草說明。根據聽證報名情況,,深圳市司法局確定了11名來自不同行業(yè),、領域的聽證參加人。2024年11月13日發(fā)布公告,,公布聽證參加人員名單,;2024年11月21日向聽證參加人送達聽證事項內容、依據,、理由等聽證會議程及會議材料,;2024年11月29日10時,聽證會如期在深圳市天平大廈市司法局21樓會議室召開,,9名聽證參加人到場并發(fā)表了聽證意見,,其中,有兩名聽證代表因行程沖突未到場,。具體參會人員名單為:
聽證主持人:許良耿,,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
書 記 員:吳雪婷,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處工作人員
部門陳述人:吳楚默,,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處三級主任科員
聽證參加人:廖季飛,、李金澤,、黃潔貞、閔之偉,、郭彥威、張瑜,、胡欣汝,、陳秋竹、朱彥奇等9人,。
缺 席:李艷青,、古伊琪等2人。
二,、聽證會參加人的主要觀點
?。ㄒ唬┝渭撅w(深圳市大數據研究院):建議在表5法治社會建設基礎指標,刪除二級分類“調解工作”部分人員保障相關指標,,人員保障相關指標應納入到表6法治保障體系建設基礎指標,,二級分類“法律服務隊伍”里面。
?。ǘ├罱饾桑ㄉ钲谑鞋F代法商研究院):1.現有一級,、二級指標仍較為宏觀,建議細化三四級分類,;2.現一級指標中的市政府規(guī)章,,從主體方面來講,建議放到法治政府建設中,;3.法治保障體系建設,,建議增加法治信息化建設保障具體情況。
?。ㄈS潔貞(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):建議表4司法體系建設基礎指標,,在二級分類“法院工作”部分增加關于“行政訴訟”的相關指標。
?。ㄋ模╅h之偉(深圳市鹽田區(qū)現代法律服務發(fā)展中心):建議表4司法體系建設基礎指標,,在二級分類“法院工作”部分增加關于“未成年人保護”的相關指標,與“檢察工作”部分保持一致,。
?。ㄎ澹┕鶑┩ㄉ钲谑衅髽I(yè)合規(guī)協(xié)會):建議在“法治社會建設”中增加“企業(yè)合規(guī)”的專門分類,并增加相關指標,。
?。堣ぃê贾菽鼓峥萍加邢薰旧钲诜止荆航ㄗh在一級分類“司法體系建設”部分增加“公安刑事司法”的二級分類,分析公安部門不予立案決定,、復議復核決定被撤銷等情況,。
?。ㄆ撸┖廊辏◤V東卓建律師事務所):建議二級分類增加“律師工作”這一分類緯度,律師工作涉及內容較多,,在司法體系建設,、法治社會建設、法治保障體系建設這些地方都有所體現,,可以分析律所規(guī)模,、隊伍情況等指標。
?。ò耍╆惽镏瘢ㄉ钲诜ㄖ未龠M服務中心):1.建議一級分類增加“涉外法治建設”,,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加強涉外法治建設,涉外法治建設作為深圳一項比較有特色的工作,,建議補充進來,;2.表4二級分類說明提到“市區(qū)兩級法院”,建議修改為“市中級法院及相關基層法院”,,補充專門職能法院相關內容,。
(九)朱彥奇(深圳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南山監(jiān)管局):建議在一級分類“法治專門隊伍”部分增加人大,、政府等法治專門隊伍相關指標,。
三、對聽證會各方意見的分析及處理建議
關于意見(一):采納“建議在表5法治社會建設基礎指標,,刪除二級分類“調解工作”部分人員保障相關指標,,人員保障相關指標應納入到表6法治保障體系建設基礎指標,二級分類“法律服務隊伍”里面,?!?/p>
關于意見(二):該建議書目前僅有一級、二級指標,,后續(xù)會繼續(xù)細化三四級分類,;本套指標體系與“依法治市”的思路有別,側重居民視角對法治工作的主體感受,,不宜將“市政府規(guī)章”放至“法治政府”大類下,;在充分調研該類指標的現有實施狀況及可行性后,再行考慮是否采納“建議在法治保障體系建設的一級分類下,,增設與法治信息化建設,、法治經費保障等相關指標?!?/p>
關于意見(三):采納“建議表4司法體系建設基礎指標,,在二級分類“法院工作”部分增加關于“行政訴訟”的相關指標?!?/p>
關于意見(四):采納“建議表4司法體系建設基礎指標,,在二級分類“法院工作”部分增加關于“未成年人保護”的相關指標,,與“檢察工作”部分保持一致?!?/p>
關于意見(五):“企業(yè)合規(guī)”作為營商環(huán)境的法治化保障的重要指標,,列入了法治城市建設分析指標,故在本套基礎指標分類標準中不考慮納入,。
關于意見(六):采納在一級分類“司法體系建設”部分增加“公安刑事司法”二級分類的建議,。
關于意見(七):二級分類增加“律師工作”這一分類緯度,根據現有數據采集情況,,相關數據采集難度較大,無法形成有效分析,,可以根據后續(xù)數據獲取的可能性再行增加,。
關于意見(八):涉外法治工作作為深圳法治工作的特色,將作為分析指標單獨列出,。本分類標準是對基礎指標的分類,,故暫不考慮補充。采納“表4二級分類說明修改為“市中級法院及相關基層法院”,。
關于意見(九):“建議在一級分類“法治專門隊伍”部分增加人大,、政府等法治專門隊伍相關指標?!?/p>
特此通告,。
附件:聽證筆錄
深圳市司法局
2024年12月9日